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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莞城区企业工作委员会 |
城企工委[2010]7号
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中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莞城各企业党(总)支部:
现将市企业工委5月17日关于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转发给你们,请根据上级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具体动员部署,并于每月27日前将本月《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及工作情况、经验做法等材料上报莞城企业工委。
(联系人:孔英兰、黎柏基;联系电话:22102998;传真:22102996;邮箱:gcqygw@163.com)
中共莞城区企业工委
2010年5月21日
通 知
各镇(街道)企业工委、市直管非公有制企业党委:
1、请组织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中办发〔2010〕12号),结合我市目前开展的“三学两比一提升”的活动和“星级党组织”创建活动,对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具体动员部署。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要围绕争创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个好”党组织和争做创业发展先锋、爱岗敬业先锋、诚信经营先锋、促进和谐先锋、奉献爱心先锋“五个先锋”党员来开展。要精心设计符合非公有制企业特点的活动载体,通过开展立足岗位比奉献等活动,发挥党员作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请组织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从5月份开始起,每月月底开展一次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讲评。讲评要从基层党支部开始,以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进行,由每名党员对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陈述。专题组织生活会邀请职工群众代表参加。支部讲评后,各总支和党委要组织对所属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讲评。
3、明年是建党90周年,中央、省、市都准备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大规模表彰。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要在全党的创先争优活动中展现风采,注意在开展讲评活动中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典型事迹,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向全党全社会展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形象。
4、为了更好地掌握情况,推动工作,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充分展现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贡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请各单位各镇街于每月29日前将本月《非公有制企业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附后)及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和事迹汇总上报市企业工委综合科。(联系人:陈秩强、王树荣;联系电话:22836781;传真:22836785;OA:市企业工委综合科;邮箱:dgqygw@163.com)
附:
1、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
2、《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创造先争优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
中共东莞市企业工作委员会
2010年5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