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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党组织创建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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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企工委[2010]4

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企业和社会

组织中开展“星级党组织”品牌创建活动的

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企业党(总)支部:

现将市委组织部、市企业工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开展“星级党组织”品牌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东企工委[2010]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评定标准,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做好创建申报工作。拟于今年参加品牌创建活动的党组织在进行自评自查后,须于413日前填妥《东莞市企业和社会组织“星级党组织”申报表》,并将申报表的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莞城企业工委。

(联系人:孔英兰、黎柏基;联系电话:22102998

 

 

中共莞城区企业工委

201046

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

中共东莞市企业工作委员会

(通知)

东企工委〔20109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企业和社会组织中

开展“星级党组织”品牌创建活动

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企业工委,市直管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

根据市委《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决定><实施意见>的意见》精神,结合2010年全市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2010年全市企业党建工作要点》,为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品牌,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从今年开始持续三年,在全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开展“星级党组织”品牌创建活动。现将《关于在全市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开展“星级党组织”品牌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

中共东莞市企业工作委员会

                                         2010年3月29

 

 

 

 

 

 

 

 

 

 

 

关于在全市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开展

“星级党组织”品牌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决定><实施意见>的意见》精神,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品牌,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从今年开始持续三年,在全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开展以“突出特点,整体提升”为主旨的“星级党组织”品牌创建活动。现就做好该项工作提出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巩固“两新”组织固本强基工程示范点建设成果的基础上,从2010年开始,按照量化指标、严格考核、科学评价、动态管理的原则,在全市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开展“星级党组织”品牌创建活动,力争用三年时间使我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达“三星级”以上标准的占60%,达“四星级”以上标准的占20%,达“五星级”标准的党组织不少于100个。

二、创建内容和评定标准

通过“星级党组织”创建活动,加强全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组织、队伍、阵地、制度和先进性建设,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建班子坚强、队伍过硬、制度健全、作用彰显、工作一流、特色鲜明、群众满意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为企业和社会组织科学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星级党组织”考核评定分为 “三星级党组织”、“四星级党组织”和“五星级党组织”三个等级。每个等级根据党组织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等五个方面的相关具体要求进行评价。原则上,随着星级提升,评价五个方面的标准也相应提高,只有全面达到相应星级的标准,才能评定为该星级。具体星级评定标准见《东莞市企业和社会组织“星级党组织”评定标准》(附件1)。创建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逐年逐级或越级申报,条件成熟的可直接申报五星级党组织。

三、创建步骤和考评办法

(一)制定方案。各镇(街道)企业工委、市直管企业党组织要组织力量,对属下党组织进行调查了解,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镇(街道)、本单位的实际,按照“星级党组织”的创建目标和要求制定 “星级党组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每年《创建工作安排表》。《实施方案》和2010年《创建工作安排表》于2010420日前20112012年《创建工作安排表》于当年3月底前报市企业工委备案。

(二)自评申报。全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对照“星级党组织”评定标准进行自查自评,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申报不同的等次。在自评后填写《东莞市企业和社会组织“星级党组织”申报表》(附件2),并于每年3月底前(20104月底)报上级企业工委。

(三)开展实施。各申报单位开展创建活动要在上级党委(企业工委)的指导下进行。各镇(街道)企业工委、市直管企业党组织要与创建单位的业主、党组织负责人、党员代表等召开座谈会,说明情况,分析问题,研究方法,按申报的等级开展创建工作,努力使创建单位的硬件、软件等方面的建设达到相应星级标准。

(四)考核评定。各镇(街道)企业工委、市直管企业党组织在收到申报后,要对申报单位进行初评考核。经镇(街道)企业工委或市直管企业党组织初评后,“三星级”党组织由各镇(街道)考核评定,“四星级”党组织报市企业工委复评并核定,“五星级”党组织由市委组织部、市企业工委复评并核定。考核评定工作在每年6月下旬完成。

(五)命名表彰。经过初评、复评后,符合条件的“三星级党组织”由各镇(街道)企业工委命名表彰,并报市企业工委备案;“四星级党组织”和“五星级党组织”由市委组织部、市企业工委命名表彰。每年命名表彰一次,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企业工委联合发文予以通报。

(六)动态管理。建立“星级党组织”动态管理机制,市企业工委在每年的复评验收中对上年度评定的星级党组织进行抽查,凡检查不合格的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未能达到要求的将给予摘牌处理。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企业工委、市直管企业党组织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在创建过程中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并不断总结经验,培植、宣传创建典型,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有序推进的良好态势,扎实有序地推进创建工作。

(二)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各镇(街道)企业工委、市直管企业党组织要树立品牌意识,把“星级党组织”创建活动打造成为精品工程、亮点工程。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的现状,有目的地梳理排序,确定特色,培育精品亮点,抓出先进典型。要将固本强基工程示范点建设的经验和原有的工作优势、资源与创建活动的要求以及业主、职工群众的意愿结合起来,发挥优势创特色,创出自已的品牌和风格,全面提升企业党建工作的质量和品位。

(三)求真务实,统筹兼顾。“星级党组织”创建工作不搞形式主义,花架子,在硬件建设基础上更侧重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各镇(街道)企业工委、市直管企业党组织要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特点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思考带有全局性、前瞻性的问题,对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科学规划,以“星级党组织”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指导,确保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1、《东莞市企业和社会组织“星级党组织”评定标准》

2、《东莞市企业和社会组织“星级党组织”申报表》


附件1

东莞市企业和社会组织“星级党组织”评定标准

 

三星级

四星级

五星级

备注

组织建设

1.1党组织组织架构健全,党员按时自觉缴纳党费。

1.1党组织组织架构健全,党员按时自觉缴纳党费。

1.1党组织组织架构健全,党员按时自觉缴纳党费。

 

1.2党组织能按上级要求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定期开展组织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1.2党组织能按上级要求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定期开展组织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

1.2党组织能按上级要求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定期开展组织活动,每年不少于8次。

 

1.3按上级要求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和党内组织生活会。

1.3按上级要求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和党内组织生活会。

1.3按上级要求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和党内组织生活会。

 

1.4认真组织主题党日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1.4认真组织主题党日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

1.4认真组织主题党日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队伍建设

2.1配备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党组织书记和配备整体结构较合理、战斗力强、团结的领导班子队伍。

2.1配备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党组织书记和配备整体结构较合理、战斗力强、团结的领导班子队伍。

2.1配备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党组织书记和配备整体结构较合理、战斗力强、团结的领导班子队伍。

 

2.2党员队伍相对稳定,基本保持5人以上。

2.2党员队伍相对稳定,基本保持7人以上。

2.2党员队伍相对稳定,基本保持10人以上。

 

2.3党员队伍相对结构合理,有党员进入企业中层以上工作岗位,企业关键岗位有党员。

2.3党员队伍相对结构合理,有党员进入企业中高级管理层,企业关键岗位基本有党员。

2.3党员队伍相对结构合理,企业关键岗位均有党员,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企业高级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2.4近三年发展党员不少于1名,流动党员持证(活动证)或持卡(IC卡)率达70%

2.4近三年发展党员不少于1名,流动党员持证或持卡率达80%

2.4近三年发展党员不少于2名,流动党员持证或持卡率达90%

 

 

 

2.5配备专门党务干部队伍和党建工作联络员队伍。

 

制度建设

3.1建立基本的党组织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党费收缴制度等)。

3.1建立基本的党组织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党费收缴制度等)。

3.1建立基本的党组织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党费收缴制度等)。

 

3.2建立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党员定期学习制等)

3.2建立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党员定期学习制度等)

3.2建立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党员定期学习制等)

 

3.3建立较完善的工作机制(发展党员工作机制)。

3.3建立较完善的工作机制(发展党员工作机制)。

3.3建立较完善的工作机制(发展党员工作机制)。

 

3.4对党员信息进行书面或电子化登记造册,记录党员基本情况。

3.4积极探索建立与企业经营、管理、发展相关的党的工作机制。

3.4积极探索建立与企业经营、管理、发展相关的党的工作机制,建立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工作机制如行政领导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企业重大问题召开党政联系会或党组织会议讨论的制度;需要提交职代会或工会审议的重大问题事先由党组织讨论的制度和通过党的支部会议和党小组会议组织党员讨论企业重大问题的制度等。

 

3.5对党员信息进行电子化登记造册,记录党员基本情况,并定时进行更新。

3.5建立帮扶机制,如设立“爱心基金”或成立慈善委员会等,帮助和关爱党员和员工群众。

 

 

 

3.6对党员信息进行电子化登记造册,记录党员基本情况及在组织内部表现,并实时进行更新

 

阵地建设

4.1全面达到镇级示范点的硬件建设要求(详见东企工[2007]1号文)

4.1基本达到市级示范点的硬件建设要求(详见东组通[2006]13号文)

4.1高标准全面达到市级示范点的硬件建设要求(详见东组通[2006]13号文)

 

4.2按基本要求规范挂牌。

4.2按基本要求规范挂牌。

4.2按基本要求规范挂牌。

 

4.3设立固定的党建宣传栏或网站主页,并定期更新。

4.3设立固定的党建宣传栏或网站主页,并定期更新(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

4.3设立高规格的党建宣传栏和网站主页,并定期更新(至少每月更新一次)。

 

4.4设立党员活动室,配套设置齐全,并按要求制度上墙,建立学习园地,

4.4配备上档次的党员活动室,配套设置齐全,并按要求制度上墙,建立学习园地。

4.4配备高规格的党员活动室,配套设置齐全,并按要求制度上墙,建立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学习园地。

 

4.5基本学习资料、电教设备、宣传刊物(画册、厂报等)。

4.5配备较全面的学习资料,完善的电教设备和专门企业内部党建宣传刊物(画册、厂报等)。

4.5配备全面的学习资料,完善的电教设备和专门企业内部党建宣传刊物(画册、厂报等),并定期更新(不低于每月)。

 

 

 

4.6企业为党的建设大力支持,每年对企业党建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对企业党组织阵地建设提供专项经费补助。

 

先进性建设

5.1党组织能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合法经营,为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组织支持,引导企业员工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诉求(无党员参与集体上访)。

5.1能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合法经营,为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完整组织保障,引导企业员工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诉求,积极化解劳资矛盾,协调双方利益(无党员参与集体上访)。

5.1能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合法经营,为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引导企业员工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诉求,积极化解劳资矛盾,协调双方利益,构建和谐企业(企业无群体上访事件)。

 

5.2党组织领导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致力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5.2党组织领导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5.2党组织领导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5.3企业员工、群众对党组织有较高评价,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获上级好评。

5.3党组织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获上级表彰。

5.3党组织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获市、镇表彰。

 

5.4党员在各自岗位上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绩突出。

5.4党员在各自岗位上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效果明显,成绩突出,获表彰。

5.4建立与企业文化相适应的思想教育体系,把思想政治教育与企业的文化进行有机结合。建立由马列主义为指导,贴近企业实际思想教育特色体系。

 

5.5党组织领导班子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受业主欢迎,员工、群众拥护。

5.5党组织领导班子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受业主欢迎,员工、群众拥护

5.5党员在各自岗位上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效果明显,成绩显著,有党员受到市、镇级表彰。

 

5.6党员人均向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不少于0.5条。

5.6党员人均向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不少于0.5条,党员建议被企业采用的不少于1条。

5.6党员人均向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不少于0.5条,党员建议被企业采用的不少于2条。

 

5.7企业主、员工对党组织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调查表由初评组提供并组织测评,右同)中满意以上不低于60%

5.7积极参与党员志愿者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参加志愿服务人次不少于组织党员人数的30%

5.7积极组织党员志愿者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组织党员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参加志愿服务人次不少于组织党员人数的50%

 

 

5.8企业主、员工对党组织满意度测评中满意以上不低于70%

5.8企业主、员工对党组织满意度测评中满意以上不低于80%

 


附件2

东莞市企业和社会组织“星级党组织”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时间:20      

党组织名称(全称)

 

申报星级

      

 

党组织成立时间

 

 

党 组 织 负 责人

 

单 位 电 话

 

 

受表彰情况

 

组织建设情况

 

队伍建设情况

 

制度建设情况

 

阵地建设情况

 

 

 

 

            

 

上级单位意见

 

 

                 (盖章)

                       20      

备注

 

  

 

主题词:星级党组织△   创建活动   通知

 中共东莞市企业工委综合科       2010年3月29印发

(共印300)

发布时间:2010-6-12 10: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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